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并作为工业用途用水的水质评价。
水质检测最容易出现的错误,是只根据“水的名字”选标准。实际项目应同时确认水样来源、使用目的、报告用途以及监管或合同要求,再判断该标准是否适用。
按再生水具体工业用途选择相应控制项目
结合生产设备、水处理工艺和回用系统管理要求
必要时增加企业工艺对特定离子、硬度、腐蚀/结垢相关指标的控制
如果企业使用的是自来水、地下水或工艺纯水作为工业用水,不应直接套用本再生水标准,应按实际来源和工艺要求确定。
先把检测用途告诉实验室,例如日常自查、卫生管理、排放/纳管、验收、客户审厂或设备运维。
确认采样点位、采样容器、保存方式和送达时效。微生物、余氯、挥发性项目等尤其不宜临时随意取样。
正式用途应在送样前确认所需项目是否在实验室现行CMA能力范围内,报告判定依据是否与使用方要求一致。
| 序号 | 检测分析项目 | 常用方法/原理 | 参考方法来源 | 应用说明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 | 适用范围 | 先确认该标准管哪类水、什么用途 | 以标准适用范围和条文说明为准 | 避免“同名不同用”导致选错标准 |
| 2 | 核心控制项目 | 按标准分基本项目与选择项目 | 结合现行标准文本与附表 | 不是所有客户都需要做全套 |
| 3 | 采样与保存 | 按现行采样与保存方法执行 | 以配套采样方法标准为准 | 关系到结果有效性 |
| 4 | 判定方式 | 按标准限值、类别或用途判定 | 以标准正文和主管要求为准 | 报告用途不同,判定口径可能不同 |
| 5 | 方法选择 | 优先采用现行国标/行标方法 | 以实验室现行CMA能力附表为准 | 同一项目可能存在多个可选方法 |
本表示意“标准怎么选、项目怎么定、方法怎么用”,方便搜索用户快速判断方向;正式限值和条款请以现行标准原文为准。
说明:标准状态核对日期为2026-09-21。本文为检测需求与标准适用的通俗说明,不替代标准正式文本、排污许可、地方标准、主管部门文件或合同要求。具体检测项目、检测方法、判定依据及CMA标识使用,应以项目实际用途和实验室现行资质能力附表为准。
六、技术内容:
6.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时,基本控制项目及指标限值应满足表1的规定尊。
6.2对于以城市污水为水源的再生水,除应满足表1各项指标外,其化学毒理学指标还应符合 GB 18918中“一类污染物”和“选择控制项目”各项指标限值的规定。
